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了由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32000064),发证时间为2010年6月13日。有效期为三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认定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当年起三年内,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目前公司企业所得税按25%缴纳。公司将依照法定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有关事宜。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并不影响公司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即201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50.00%-70.00%。
特此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