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由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在东莞市和深圳市购置土地,用于建设公司基地,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相关土地购置事项的议案。2010年11月12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通过竞标方式取得东莞市宗地编号2010T107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价为人民币3867万元,该地块位于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