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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11月5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11月1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公司治理的报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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