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时间:2010年12月6日(星期一)上午10点
3. 会议期限:半天
4.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307B会议室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第2010-046号公告《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 审议《关于修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0年12月2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律师及保荐机构代表。
四、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时间:2010年1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 —17:30
2、 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借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 12月3日17:30时之前送达公司或传真到公司),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以上投票代理委托书必须提前24小时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3、 登记地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部(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8层。
联系人:孙玉文 周洲
电话:010-82327709 传真:010-82335950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零一零年 月 日
对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若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则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议案2 | 《关于修改<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北京联信永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