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0年11月6日以E-MAIL和传真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1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9名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以9票同意通过了如下议题:
一、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6.75亿元参与共同组建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创投")以现金方式投资6.75亿元参与共同组建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占该公司15%股权,先期到位资金1.35亿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缴付,其余资金按项目需要和该公司董事会的通知再予以缴付。
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5亿元,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三号楼(上海紫竹科学园区内),主要生产国内干线、支线客机的航电电子系统。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占40%股权、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占15%股权、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占15%股权、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占15%股权、烟台蓝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12%股权、上海闵航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占3%股权;该公司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创新型国家号召,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是中航工业"融入世界航空产业链"、"融入区域发展经济圈"战略的实施途径;该公司将紧紧围绕国家民机航电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推进实施民机航电产业化,充分发展中航工业在民机航空电子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发挥上海的综合优势,积极开展国际合资合作,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民机航电产业集聚发展。
上述项目于2010年7月12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已于7月13日发布公告(详见7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共同投资组建民机航电产业公司的合作协议》的公告")
二、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0年12月6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内容:《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6.75亿元参与共同组建中航民用航空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会议时间:2010年12月6日上午9:30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庄工业区申富路618号公司会议室
(五)参会人员:
截止2010年11月29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日:
2010年12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
(七)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10年12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2:3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也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八)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27
(九)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