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6日
召开地点:北京南四环西路188号二区8号楼201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邹宝中先生
2、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143,68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5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特别贡献奖管理办法的的议案;同意票代表143,688,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同意公司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特别贡献奖管理办法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赵利娜
3、结论性意见:中成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