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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关于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已于2010年10月8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20,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定于2010年11月19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0年8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查询。

3、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4、有关本基金赎回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日常申购安排

  (一)申购开放日

  本基金自2010年11月19日起每个开放日办理日常申购业务。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但本公司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时除外。在基金合同约定时间外提交的申请按下一交易日申请处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二)申购数额限制

1、投资者办理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直销中心或各代销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须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本基金的申购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

(M,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M<50万元1.5%
50万元≤M <100万元1.2%
100万元≤M <200万元1.0%
200万元≤M <500万元0.6%
M≥500万元固定收取1,000元/笔

2、本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广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富滇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和民生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进行网上直销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费用项目存续期单笔申购金额(M,含申购费)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

工商银行

兴业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富滇银行、中信银行和民生银行
网上直销日常申购费率M<50万0.90%1.2%0.75%0.60%
50万≤M<100万0.72%0.96%0.60%0.60%
100万≤M<200万0.60%0.80%0.60%0.60%
200万元≤M <500万元0.60%0.60%0.60%0.60%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按笔收取,1000元/笔按笔收取,1000元/笔按笔收取,1000元/笔

本公司可对上述网上直销申购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监管规定的要求进行公告。

3、申购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计算方式。费率或计算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本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C2办公楼10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李夕

网址:www.yhfund.com.cn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饶艳艳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702室

电话:021-50817001

传真:021-50817055

联系人:孙为君

(二)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三)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站:www.yhfund.com.cn

四、申购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应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的成交情况。否则,如因申请未得到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投资者亦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7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华夏银行为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0年11月19日起,华夏银行开始代理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1815)、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80025;C类:180026)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http://www.hxb.com.cn

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

网址:www.yhfund.com.cn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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