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0年1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1607号《关于核准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9,564,04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本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根据发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传序
电 话:0591-87871990-616、608、102
传 真:0591-87383288
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俞琳
电 话:13515963870
传 真:0592-53505111
特此公告。
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