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0年11月16日,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光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彩国际")以及北京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龙马")在北京签订了三方《战略合作协议书》。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光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光彩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设立且合法存续的公司,成立时间于1998年,注册资本5,000万元,致力于国际间资源项目合作的全球性投资机构,其业务包括投融资、兼并收购、投资管理和金融服务等为一体。拥有丰富的金矿收购经验,并拥有专业的金矿勘测和管理团队,及优秀的证券金融团队。
2.北京保利龙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保利集团旗下的专业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成立于北京,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战略投资、资产管理及金融服务等业务,拥有丰富的资产处置经验及良好的政府及金融机构合作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议的签订拟致力于充分利用光彩国际金矿资源收购方面的经验以及保利龙马专业的资产管理经验,建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帮助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投资收购优质金矿资源,搭建更广阔的资源、融资和管理平台,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协议签署后,各方即取得本合作协议书框架下设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项目唯一合作权,在同等条件下,任何一方应选择本协议的另外两方进行合作,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后3年内,不再寻找与任何第三方就此项目进行实质性的洽谈合作。
四、提示:
本协议仅是双方合作的战略性、意向性约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投资项目公司将另行签署协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各项决策程序,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