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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股2010-072转债代码:125960 转债简称:锡业转债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0年11月19日,《证券日报》刊载了记者李春莲题为《财务造假被财政部查处? 锡业股份涉嫌欺骗投资者》的报道,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相关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下:

传闻1:2008年报财务造假被要求整改,财政部的检查发现,锡业股份将劳务保证金及代储工资结余存入关联单位,少计资产和负债1221万元;计税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有误,少计缴企业所得税935万元;将1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17000万元披露为长期借款。根据年报,锡业股份2008年的净利润为2362万元,如果将其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35万元扣除,该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仅为1427万元。

 传闻2:锡业股份涉嫌财务造假,在一系列问题被发现查处后,没有及时披露,涉嫌欺骗投资者。

二、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传闻1部分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由于公司部分下属公司财务人员对账务处理的理解和认识上的偏差,误将劳务保证金及代储工资结余存入关联单位,导致少计资产和负债1221万元。2008年公司更正前资产负债率为64.28%,更正后资产负债率为64.36%,更正前后资产负债率偏差仅为0.08%,对公司财务状况指标计算基本不存在影响;存在对借款合同复核的疏漏,导致1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17000万元未作负债重分类;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计税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有误,少计缴企业所得税935万元,该少计缴企业所得税不等于公司利润减少935万元。按照税法相关规定,企业未使用完结余的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不得税前扣除,要调整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新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时要相应确认结余工资、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即对2008年资产负债表直接影响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资产两个报表项目同时调整增加935万元,但对公司2008年利润表没有影响,因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调整增加935万元的同时递延所得税费用调整减少935万元。因此,简单地认为锡业股份2008年的净利润为2362万元,如果将其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935万元扣除,该公司2008年的净利润仅为1427万元纯属断章取义,没有按照国家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解读该财务事项。

另,1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17000万元没有作重分类,占我司调整前流动资产315885万元、流动负债317543万元比重很小,未重新分类前计算的流动比率为1.01,重分类后计算的流动比率为1.06,由此可见该借款未作重分类不构成对我司短期偿债能力计算指标形成重大影响。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已按照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云南省财监办)的要求积极整改完毕,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做了详细披露。

传闻2不属实,公司相关真实情况: 2009年6月至9月,云南省财监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驻云南专员办关于对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开展检查的通知》(财驻云监【2009】48号),对公司及下属公司2008年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并于2009年10月9日下发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以下简称:“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按照“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建议,信息不予公开,公司可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财政部或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公司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在此期间,本公司需对相关问题作进一步的确认,并就相关账务处理问题与云南省财监办作进一步的沟通、咨询。

2009年年末,公司与云南省财监办对“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中相关问题进行了最终确认,按照“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要求,公司需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影响金额在2009年度末进行追溯调整,由于该追溯调整事项涉及公司董事会审批程序及200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鉴于此,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该追溯调整事项形成《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情况说明》提交公司2010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于2010年3月23日在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 “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部分中作了详细披露(详见2010年3月2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

针对上述业务处理错误所导致的会计差错问题,公司已严格按照云南省财监办的要求,积极进行了认真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公司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公司主观上没有故意混淆会计估计、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及重大会计差错的区别,滥用重大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准则,操纵利润、做靓报表以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同时,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涉嫌财务造假,欺骗投资者行为。

公司一向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欢迎投资者、各类媒体、行业研究员前来公司进行现场采访和调研,共同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三、2010年公司业绩预告情况

2010年公司业绩预告与三季报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相比较无变化,具体如下: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累计净利润的预计数(万元)33,000.00--35,000.0013,438.68增长145.56%--160.4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182--0.44350.2065增长102.52%--114.77%
业绩预告的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在经济持续好转的条件下,随着国际有色金属市场价格回升,预计公司全年净利润同比大幅增加。同时,由于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上升,市场原料价格也同向大幅上升、公司冶炼分公司停产检修将对第四季度产量略有影响、年末计提相关减值准备等原因,预计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将有所下降。

四、其他说明

1、本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制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本公司将对相关媒体及个人不负责任、误导性报道等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切勿轻信传闻。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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