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1、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6)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①凡2010年11月16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④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议案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价格
(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7)上市地点
(8)募集资金用途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议案3、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议案4、审议《关于批准公司与各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审议公司与珠海市鑫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2)审议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3)审议公司与王卫青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4)审议公司与鲍国熙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5)审议公司与方海平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议案5、审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6、审议《关于公司与NANO SYSTEM CO.,LTD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议案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议案8、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议案9、审议《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10、审议《关于主营业务调整的议案》
议案11、审议《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12、审议《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3、审议《关于对签署债务重组协议进行授权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高蕴芳、郭裕
地 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030001
电话:0351-4040922
传真:0351-4039403
4、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234; 投票简称:天龙投票
(3)申报价格:
1)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在“委托价格”项下申报99元,表决方法如下:
一次性表决所有决议 | 决议内容 | 申报价格 |
议案1-议案13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99元 |
2)如果股东想依次表决所有议案,在“委托价格”项下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如对于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下10个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02,依此类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2.01 | 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与种类 | 2.01 |
2.02 | 发行价格 | 2.02 |
2.03 |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 2.03 |
2.0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2.05 | 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2.05 |
2.06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6 |
2.07 | 上市地点 | 2.07 |
2.08 |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
2.09 |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9 |
2.10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 2.10 |
3 |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3.00 |
4 | 《关于批准公司与各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4.00 |
4.01 | 公司与珠海市鑫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4.01 |
4.02 | 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4.02 |
4.03 | 审议公司与王卫青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4.03 |
4.04 | 审议公司与鲍国熙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4.04 |
4.05 | 审议公司与方海平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4.05 |
5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5.00 |
6 | 《关于公司与NANO SYSTEM CO.,LTD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 7.00 |
8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8.00 |
9 | 《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主营业务调整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12.00 |
13 | 《关于对签署债务重组协议进行授权的议案》 | 13.00 |
(4)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注意事项:
(1)投票不能撤单;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天龙集团证券投资管理部
邮政编码:030001
电话:0351—4040922 传真:0351—4039403
联系人:高蕴芳、郭裕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议 案 | 同 意 | 反 对 | 弃 权 |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 |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本次发行股票的面值与种类 | | | |
2.2、发行价格 | | | |
2.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 | | |
2.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 |
2.5、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 | |
2.6、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 |
2.7、上市地点 | | | |
2.8、募集资金用途 | | | |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 | | |
3、《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 |
4、《关于批准公司与各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4.1、公司与珠海市鑫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 | |
4.2、公司与青岛百华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 | |
4.3、审议公司与王卫青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 | |
4.4、审议公司与鲍国熙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 | |
4.5、审议公司与方海平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 | | | |
5、《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 | |
6、《关于公司与NANO SYSTEM CO.,LTD签署TFT—LCD(LED)光学薄膜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 | | |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议案》 | | | |
8、《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
9、《关于变更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 | |
10、《关于主营业务调整的议案》 | | | |
1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 | |
1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13、《关于对签署债务重组协议进行授权的议案》 | | | |
备注:1、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填入“√”。
2、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 人 股 东
委托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注册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