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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78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10年12月13日在焦作市山阳建国饭店2楼会议室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2月13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焦作市山阳建国饭店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审议《关于选举刘少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选举王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选举谷新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④审议《关于选举郭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⑤审议《关于选举耿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⑥审议《关于选举王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⑦审议《关于选举邢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⑧审议《关于选举曾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⑨审议《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审议《关于选举王大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②审议《关于选举封延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③审议《关于选举赵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7日交易结束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参加,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3、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4、登记时间:2010年12月9-10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5、登记地点: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西段1698号焦作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号公寓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办公室

五、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神州路西段1698号焦作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1号公寓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办公室

电话:13782796523

传真:(0391)3560995

邮编:454000

联系人:毋晓冬

六、备查文件

1、焦作鑫安四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及公告。

2、焦作鑫安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及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
一、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刘少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王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谷新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郭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耿相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王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邢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曾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王大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封延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赵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77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四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1月25日在郑州市豫鹰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参与表决3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牛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需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已履行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内部程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年11月24日召开的职代会选举赵国林先生、封延阳先生为公司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求候选人本人意见后,认为王大玮先生、封延阳先生、赵国林先生符合公司监事任职资格,本届监事会同意提名王大玮先生、封延阳先生、赵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其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大玮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封延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赵国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11月25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王大玮先生,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统计师。曾任河南省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处长、河南省统计局贸易外经统计处处长,河南省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王大玮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封延阳先生,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编审(正高)。曾任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工业编辑室主任,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事业发展部副主任。封延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赵国林先生,男,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编辑(中级)。曾任文化时报社副总编辑,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赵国林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S*ST鑫安 公告编号:2010-076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五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3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四届五十一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10年11月25日在郑州市豫鹰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董事张风雷先生因出差,委托秦海员先生代行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海员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以下简称“本届董事会”)已于2010 年4月届满,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连续开展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同意提名刘少宇先生、王爱女士、谷新矿先生、郭豫生先生、耿相新先生、王庆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提名邢峥先生、曾旗先生、陈洁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侯选人,其表决情况如下:

1、经审议,同意提名刘少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经审议,同意提名王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经审议,同意提名谷新矿先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经审议,同意提名郭豫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经审议,同意提名耿相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经审议,同意提名王庆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经审议,同意提名邢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经审议,同意提名曾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经审议,同意提名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忠实履行职责,特别是在公司破产重整及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积极应对各种困难,为挽救濒临破产的公司和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作出了贡献,对此公司向第四届董事会的各位董事表示感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详见公司于2010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5日

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如下:

刘少宇,男,汉族,1952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编辑(正高)。曾任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编辑、河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刘少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爱,女,汉族,195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河南省周口地区行政公署副专员、河南省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河南省周口市委副书记,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裁。王爱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谷新矿,男,汉族,1964年3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河南省管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河南安彩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谷新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郭豫生,男,汉族,1957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河南第一新华印刷厂副厂长、河南省外文书店经理、河南省新华书店总经理,现任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教材出版部主任兼印制业务部主任。郭豫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耿相新,男,汉族,1964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编审(正高)。曾任河南省新闻出版局图书管理处副处长,现任大象出版社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社长兼总编辑、党总支书记。耿相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庆国,男,汉族,1960年9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河南省印刷物资总公司油墨经销分公司经理,现任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庆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邢峥, 男, 1949年7月出生,1986年6月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管理专业本科毕业,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工业系统十佳优秀教育工作者。现任北京大学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经贸委组织的全国千户大型企业领导干部工商管理培训“财务管理”的主讲教师,全国企业领导工商管理培训师资班的主讲教师,曾任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69年3月至1984年6月北京电机总厂工人、车间主任、团委书记、分厂厂长,企管办主任等,1984年7月至1995年10月 北京机械干部培训中心教师、教研室主任,1995年10月至2000年9月北京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财会系主任,2000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北京雪莲股份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12月至2009年9月北京昆仑华勤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特聘教授,2009年10月至今任北京大学传统文化与现代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邢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曾旗,男,1962 年10 月出生,1998年12月西南交通大学运输管理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教授,博士生导师。民进焦作市委副主委,焦作市政协委员。现任河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煤炭学会经济管理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煤炭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河南省“企业管理”重点学科带头人,河南省创新人才,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984年9月至1999年3月在焦作工学院经管系任教师,1999年4月-2005年4月任焦作工学院经管系副主任,2005年4 月至今任河南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曾旗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陈洁,女,1970年4月出生。2002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学位。博士后、副研究员、硕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汇盛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兼职律师,山东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就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2002年9月至2004年9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流动站从事证券法研究,2004年9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商法研究室副主任,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陈洁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其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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