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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改委:抓紧出台价格监管行政法规
完善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整顿电子交易市场,抑制过度投机
周 宇
宋春雨/摄

  证券时报记者 周 宇

  本报讯 发改委昨日就稳定当前物价发表第5篇评论文章。文章称,发改委坚信通过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有效的工作,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的势头一定能得到有效抑制,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一定会不断提高。

  发改委表示,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配合政府做好保供稳价的工作。石油企业要采取经济和技术手段提高生产负荷,合理安排检修,确保成品油的供应;煤炭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稳定煤炭特别是电煤价格;粮食企业要严格遵守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的限定,自觉维护市场收购秩序,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的监管,做到不抢购、不抬价、不囤积;生产流通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价格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趁物价上涨之机,投机炒作,哄抬价格,牟取暴利。

  发改委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优化消费、投资、进出口结构,保持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基本平衡;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推动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此外,发改委再次强调,要抓紧修订出台规范市场价格监管的行政法规,为价格调控监管提供法律依据;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规则,整顿电子交易市场,打击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抑制过度投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准确阐释价格政策,切实稳定市场预期;督导检查各地落实情况,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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