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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0-02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于2010 年11 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 年11月26日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宗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以其中的2亿元设立重庆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营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重庆全资子公司的注册开办事宜。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大楼建设的具体事宜。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各商业银行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根据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贷款,具体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按照公司的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0-022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于2010年11 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 11月26 日10:30在海康威视大楼504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铭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和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品牌形象并提升公司操作大型项目的能力与水平,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投资该项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经营管理及研发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实施本项目。

具体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0-023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

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0〕5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前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26,607.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207,145.10万元。

目前,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下简称:项目或重庆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选址重庆市,建设完成后形成一个覆盖整个重庆市的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

3、项目运作模式:重庆项目建设采取BT(Build & Transfer,建设--移交)模式,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用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

4、项目建设目标与规模

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可视化城市管理系统。系统由1个市公安局视频管理系统中心,42个区县公安机关视频管理系统分中心和804个派出所视频管理系统前端汇聚平台、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视频信息共享接入平台及社会视频图像资源整合系统组成。系统建设完成后可形成支撑重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城市管理、交通管理、应急指挥等管理需求,同时兼顾灾难事故预警、安全生产监控、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的需求。

公司初步测算,项目将新建各类镜头数约8万个,改造各类镜头数约1.5万个;新的系统平台整合接入能力按不低于50万个视频镜头建设。上述视频系统具备共享性、先进性、成熟性和可扩展性,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各个部门都可以利用系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公安作为系统的用户之一,利用系统进行可视化治安管理;政府则依托这个系统构架“市——区县”两级应急系统。

项目建设原则上采取BT模式。项目建设期为2-3年,项目建设完成后业主2年左右时间内完成回购。(BT是英文Build和Transfer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根据初步测算,重庆市政府需总投入回购资金约50亿元。

三、项目实施主体

公司之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集团)于2010年11月22日与重庆市人民政府签署《关于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总承包框架协议》。重庆市政府选定中电集团作为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总承包商,具体建设由中电集团组建以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的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

四、超募资金具体使用计划与资金收益:

根据重庆市关于BT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项目公司将负责项目建设阶段的全额融资,其中自有资金不低于项目总价的35%且存入重庆本地省级以上银行指定的开户行账户,其余资金提供省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书。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出资承建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其中2亿元用于设立与项目建设管理相适应的具有独立法人的项目公司-----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其余15.5亿元补充项目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不足部分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超募资金用作BT项目建设的垫资,将向业主收取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资金收益。项目公司将与超募资金开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该部分超募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五、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100%由公司出资

3、法定代表人:蒋玉峰

4、拟定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5、拟定注册地点:重庆市

6、项目公司人员规模:

项目公司计划在重庆组建400人的项目实施团队,负责重庆项目的建设施工。团队的人员组成及职责规划如下表所示。在实施过程中如果出现人员不足的情况,公司会灵活调整团队结构,增加人手,保障工程按时竣工验收。

职 务职 责人数
项目经理负责与工程有关的一切总事务,有权奖罚。16
执行经理负责生产、安全及材料供应,并负责施工项目组的管理协调。48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技术工作,包括质量检查、新技术应用以及文件资料控制、检验试验、纠正预防质量审核等要素的具体实施。48
专业技术员参与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编写施工方案,参与质量创优及检查;收集、整理与传递本专业技术资料。80
各专业工长对分管的施工产品质量负直接责任。128
质检员执行材料、设备、工程产品的质量检验工作,对检验产品负直接责任。80
合计 400

六、承接重庆项目对公司经营的意义

1、有利于提升公司项目管理及实施能力,使公司具备物联网、平安城市开发建设经验,提升公司的综合业务实力;

2、有助于公司产业链延伸,带动公司产品整体销售;

3、有利于公司展示操作大型安防项目的能力与实力,帮助公司拓展西南乃至全国“平安城市”项目市场,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4、通过对BT模式的探索,进一步开拓政府采购市场,同时,重庆项目的建设实施将对国内其他城市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进而带动全国的平安城市建设,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或有可能在今后的平安城市建设及政府安防监控设备采购中占据更高的市场份额。

5、通过本次对BT模式的尝试,积累经验后形成相对成熟的商业模式,由此将大大丰富公司的市场拓展工具,并可能进一步衍生创新的业务模式,公司的市场视角将辐射更宽广的领域,进一步稳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七、项目风险

使用超募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除此以外,还可能发生如下风险:

1、上述协议系中电集团与重庆市政府签署的框架协议,后期项目公司还需与重庆市、区县两级项目业主分别签署合同。合同签署的时间、工期、建设规模以及回购金额等仍具有不确定性;

2、本项目需要公司投入大量的资金,且采取BT模式,资金回收期较长,存在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如果出现施工难度高于预计、以及材料和人工费用的快速涨价、工程变更和工程拖延、通货膨胀等原因,可能导致本项目出现投资成本高于预算的情况;

4、本项目由重庆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与公司以往承接的一般项目相比,该项目以整个城市视频监控系统为单位,规模较大,且BT运营管理模式有所创新,存在公司整体资源能否有效协同管理该项目高效实施的风险。

5、本项目建设期为两年,回购款于2013年和2014年收回并于收回时确认收入,对2011年和2012年公司业绩影响不大。

八、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以其中的2亿元设立重庆全资子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运营工作。同时,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系投资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升公司项目管理及实施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满足公司和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也为超募资金的合理利用提供了良好途径;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入该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7.5亿元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并设立全资子公司。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品牌形象并提升公司操作大型项目的能力与水平,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7.5亿元投资该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康威视本次以超募资金 175,000.00万元和32,145.10万元分别建设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业务规模,减少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海康威视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海康威视以超募资金175,000.00万元和32,145.10万元分别建设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0-024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

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到位及管理情况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批复》(证监许可〔2010〕5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8.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4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333,752.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10〕129号《验资报告》。公司本次发行前拟募集资金数量为126,607.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207,145.10万元。

目前,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在位于杭州滨江区西兴北单元C6-01号地块新建总部办公大楼。本次新建的公司总部办公大楼,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和研发、中试等,不直接形成产品及对外销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但完成后将有效解决公司现有研发、测试、办公场地严重不足的现状;通过改善办公环境,增加后勤保障设施,提高员工办公舒适度和满意度,从而大幅提高员工办公效率,为公司发展带来产业收益。项目建设总投资41,126万元,其中32,145.10万元拟以超募资金投入。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及条件: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杭州滨江区西兴北单元C6-01号地块 (东临阡陌路,南临伊甸园路,北临建设河)。目前,公司已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此地块经营权。该地块所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地形平整,园区已具备道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西北方向约300米有一个规划内的地铁口,交通便捷,周围道路已形成,园区已具有较为完善的环境条件。

4、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约31.66亩(21,107平方米),计划新建总部办公大楼2幢,地上建筑面积达到63,389.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6,436.95平方米。

5、项目建设进度:计划建设期3年(2011年1月-2013年12月)

6、项目建设总投资41,126万元,其中拟以超募资金投入32,145.10万元,剩余部分公司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投资估算

1、建设投资估算范围:包括项目建筑用地范围内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通风空调、燃气、电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等。投资额中不包括项目后期为提高品质而进行二次装修的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中不包括土地购置费、建设期贷款利息。

2、 建设投资估算办法及说明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土建费用:建筑面积约99,826.7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389.76m2,(含架空层建筑面积401.94m2),地下总建筑面积36,436.95m2,工程建筑总高度96.90m,按工程费2,550元每平方米计算工程费合计25,456万元。

(2)安装工程: 包括给排水1,807万元、强电2,815万元、弱电599万元、通暖2,278万元、消防88万元和燃气管道190万元。

其他安装费用:包括基坑维护费、电梯、绿化等费用合计2,754万元。

(3)建筑工程其他费用

建设管理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代建管理费和工程监理费用合计1,373万元,设计勘察费用587万元,场地设备及临时设施费288万元,工程保险费43万元,市政共用设施费890万元。

(4)、预备费:基本预备费预计为1,958万元。

3、建设投资估算办法及说明,本项目建设投资估算结果为41,126万元。

按费用构成划分的建设投资估算表

序号项目名称估算投资

(万元)

占投资

比例(%)

土建费用25,45661.90
安装工程费10,53125.61
建筑工程其他费用3,1817.73
预备费用1,9584.76
 合计41,126100.00

五、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说明

1、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在全球市场方面,随着全球恐怖攻击、意外事件不断发生,促使全球重视安全议题,对安全防范的需求大增,全球安防市场持续成长,为目前全球成长最快的产业之一。

根据IMS Research对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安防视频监控设备的销售收入预测,全球市场销售额将在2009年至2013年间保持11.86%的年均复合增长率。ABI预测,2014年整个视频监控市场价值将超过410亿美元。其中,至2013年,传统市场美洲地区保持10.4%的年均复合增长率,EMEA地区保持9.2%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亚太地区保持14.7%的年均复合增长率。

新兴市场中东欧和中东地区增速最快,其中东欧(包括俄罗斯)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9%,中东地区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3.9%。《安全&自动化》预测印度2016年安防视频监控需求将达到97亿美元。

在国内市场方面,受政策扶持、大型活动、经济增长、治安需要等因素拉动,我国是全球安防领域增长速度最快的市场之一。作为主要的新兴市场之一,我国安防视频监控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据赛迪顾问的预测数据,2008-2012年我国安防视频监控行业市场容量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4.03%。

基于上述行业背景,公司近年来将会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与空间,必须迅速抓住机会做大做强。

2、公司规模增长需求:

公司从2002年单一的音视频压缩板卡起家到现在产品涵盖视频监控前端、后端各个产业领域,近十年来公司不断创新业务模式、扩大产业规模。随着企业上市,公司开始进入新一轮的高速发展期,公司将继续拓展产品线,同时大力发展全面解决方案的提供能力,在此过程中,公司对人才的需求量将大幅增加。

2009年1月至2010年10月,公司新增员工2600余人,预计2010年底,公司员工总数将超过4000人。员工总数较2009年初增长了2倍。在业务规模、人员规模急速扩张的背景下,公司目前的办公场地已经严重不能满足企业高速发展的需求,出现办公场地拥挤、办公环境嘈杂,严重影响办公效率等现实问题。

公司目前租用的总部办公大楼启用于2008年底,对应当时的公司员工总人数为1370人,而根据业绩增长所导致的人员需求初步估计到2010年底公司员工总数将超过4000余人,预计至2013年底公司员工总人数将突破8000人,其中仅总部研发人员将超过3000人。届时公司总部办公场地必然远远不能满足公司研发、营销、管理人员的办公需要,办公场地严重不足也将成为制约企业今后发展的一项不确定因素。

同时,公司作为国内视频监控龙头企业和国内最大的安防视频监控上市企业,在国际化发展过程中,需从内而外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随着公司国内外业务规模的不断壮大,延伸出对大型产品展示中心、多功能会议厅等场所的需求。

六、项目未来使用规划

公司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由二幢22层的主楼与4层裙楼连接组成。主楼单层建筑面积1250平方,主要用于研发办公和产品检测,每层可容纳120人办公,大楼总计可容纳约4000人办公。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和人员需求预期,项目完成后房屋建筑面积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使用需求基本吻合。

大楼包含包括电波暗室、无尘净化间、老化室、产品中试、检测等基础办公及科研配套设施齐全的综合型研发中心以及环境优雅的1000平米的大型产品展示中心,400平米的数据处理中心,合计1800平米的多个多功能会议厅和会议室,同时还设有4200平米的餐厅,并配备了900个车位的地下汽车库和2500平米的自行车库。

七、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的经营管理、研发场地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日益扩大的产品研发、人员增加的需要,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项目建成后,财务上将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及相应的折旧,但会相应减少场地租金支出,同时不会对公司日常现金流造成重大影响。

八、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2,145.10万元超募资金实施本项目。同时,该项目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有助于改善公司办公条件,为公司营销、研发及管理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同时也为超募资金的合理利用提供了良好途径;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投入该项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32,145.10万元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为公司经营管理及研发人员提供更加良好的办公环境,同意使用超募资金32,145.10万元实施本项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海康威视本次以超募资金 175,000.00万元和32,145.10万元分别建设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扩大业务规模,减少公司经营风险,提升公司盈利水平。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海康威视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海康威视以超募资金175,000.00万元和32,145.10万元分别建设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总部办公大楼项目的超募资金使用事项。

九、备查文件

1、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一届监事会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0-02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13日 (星期一) 上午9:30-11:3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会议中心二楼2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8日(星期三)

6、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各商业银行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7、出席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对象:

①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②凡在2010年12月8日当天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⑤登记时间:2010年12月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⑥登记地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其他事项

①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②联系地址:杭州市马塍路36号海康威视大楼5楼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翔

联系电话:0571-89710492 传真:0571-89986895

邮编:310012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1 月26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承接重庆市社会公共视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新建公司总部办公大楼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向各商业银行贷款授信总量及授权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本次委托仅限于本次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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