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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0-41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0年11月27日,以现场召开方式召开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11月22日通过传真和送达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通讯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北京永太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北京设立“北京永太研发有限公司”(暂定名),负责公司液晶、医药、农药等方面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注册资本100万元。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26%股权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网(www.cninfo.com)《关于收购景德镇富祥药业有限公司26%股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将产业链由中间体向原料药扩展,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网(www.cninfo.com)《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公告》。

独立董事意见: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竞价购买位于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区块南洋涂一宗面积为54223平方米的海域使用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权)。

保荐意见:本保荐机构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事项无异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的营业收入比2006年增长了70.6%,净利润增长了30.0%,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自2006年起一直未做调整。结合公司目前的资产规模和经营状况,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调研并提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草案如下:

姓名职位2009年薪酬调整后
王莺妹董事长26.64万元45万元
何人宝董事、总经理26.64万元45万元
罗建荣董事、常务副总经理15.56万元41万元
钟建新董事、副总经理、总工15.92万元41万元
陈丽洁董事、财务总监11.81万元29万元
金逸中董事、总经理助理10.75万元31万元
武长江监事会主席、一分厂厂长9.99万元31万元
潘官友监事10.28万元15.4万元
项玉燕监事、财务部经理6.75万元15.4万元
陈哲明职工监事、采购部经理7.40万元12.6万元
邵鸿鸣职工监事、技术中心总工7.90万元27万元
潘永清副总经理11.40万元23万元
王春华副总经理——37万元
关辉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10.43万元37万元

独立董事津贴调整情况

姓名职位2009年津贴调整后
许永斌独立董事5.00万元8万元
刘嘉独立董事5.00万元8万元
刘元独立董事——8万元

独立董事意见: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独立董事津贴有利于公司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有利于公司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0-42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26%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2010年11月28日,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太科技或公司”)与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药业”)控股股东包建华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460万元的价格购买其持有的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26%的股权,本次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2010年11月27日,永太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收购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26%股东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公司将产业链由中间体向原料药扩展,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富祥药业26%股权持有人为自然人包建华,他是富祥药业的控股股东,在本次转让前持有富祥药业90%股权。

2、自然人包建华与永太科技及永太科技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方面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永太科技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包建华持有的富祥药业26%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它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景德镇市富祥药业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原料药制造、销售。*一般经营项目:化工原料制造、销售(不含化学危险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进出口权证书范围为准)

主营产品: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类抗生素,包括舒巴坦酸、他唑巴坦、托西酸舒他西林、他唑巴坦钠/哌拉西林钠混粉、舒巴坦钠、他唑巴坦钠等产品。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鱼山与丽阳交界处)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股权结构:自然人股东包建华持有公司90%股权,自然人股东喻文军持有公司10%股权。

根据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0)第25520号),富祥药业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基本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2010年9月30日2009年
资产总额223,852,153.39177,178,860.09
负债总额146,688,078.91126,487,107.56
应收款项总额70,049,248.6945,558,634.05
净资产77,164,074.4850,691,752.53
营业收入164,169,317.99162,403,656.05
营业利润21,730,832.5814,932,087.62
净利润18,472,321.9511,949,194.9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994,410.3610,120,863.01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暂估金额为5460万元,实际交易金额为富祥药业最终估值*26%;

2、富祥药业的最终估值为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利润的10倍作为富祥药业的最终整体估值,暂定为2.1亿元人民币。假设2010年经审计后的富祥药业净利润为2000万元人民币到2200万元人民币这个区间内,双方协商公司最终估值为2.1亿人民币。如果实际审计净利润低于或者高于这个区间,此时公司最终估值=审计净利润*10;

3、支付方式和期限。第一笔款项将于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金额30%;第二笔款项将于工商变更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交易金额65%;第三笔款项将于2010年12月31日审计完成后支付,支付金额为最终估值*26%减去5187万元;

4、本次收购的暂定价格为5460万元比富祥药业26%对应的2010年9月30日经审计净资产溢价172%,主要考虑的原因如下:(1)富祥药业未来成长性非常好,盈利能力较强。富祥药业是一家专业从事原料药生产的企业,已发展为国内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系列产品的最大生产商之一。富祥药业2010年全年净利润预计可以达到2500万元(未经审计数据),比2009年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因为其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逐步加强,按照对未来市场估计,其2011年业绩将保持持续稳定增长。(2)通过参股富祥药业,公司可以缩短公司医药中间体产品向原料药产品延伸的进程。从中间体生产转向原料药生产需要生产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积累,富祥药业从事原料药生产已经8年,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原料药生产所必须的管理经验,永太科技可以通过股份的合作实现从医药中间体业务向原料药业务延伸的进程。(3)通过参股富祥药业可以实现双方客户群的复用。永太科技与富祥药业的客户群具有互补性不具有竞争性,永太科技的医药中间体主要用于抗菌消炎药原料药生产客户,富祥药业的产品主要客户资源集中于抗生素类厂商,因此可以通过客户资源的复用实现双方市场的扩展;

5、购买富祥药业26%股权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6、目前富祥药业26%股权仍为自然人包建华持有,双方约定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五、收购、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收购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情况,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交易完成后暂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如果产生关联交易永太科技和富祥药业均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收购富祥药业26%股权有利于公司将产业链由中间体向原料药扩展;有利于公司利用富祥药业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的生产经验,提升公司现有产品向下延伸的能力。本次收购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幅度非常小,从工商变更完成之日起,公司会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将富祥药业的当期损益按持股比例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中。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4.审计报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10-4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71号)核准,于2009年12月1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万股,取得募集资金67,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3,350万元和发行费用1,629.8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020.20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119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TFT液晶系列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西他列汀侧链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共需投入募集资金30,372.51万元,扣除这部分投入的募集资金还有超额募集资金31,647.69万元。公司于2010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归还银行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借款5083万元,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并生效。201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5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0年11月27日,公司可计划使用的超额募集资金余额为21,064.69万元。

二、利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概况

为了保证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太科技”)业务拓展的空间,长期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万元超额募集资金通过竞买方式购买临海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临海市东部区块南洋涂面积为54223平方米的海域使用权,该海域使用权在填海造地验收合格后可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性质为工业仓储,使用年限50年,投标起始价为1826万元,投标保证金为600万元。如果竞拍价格超过2000万元,高于2000万部分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

2010年11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认为,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竞价购买位于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区块南洋涂一宗面积为54223平方米的海域使用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权)。

保荐机构认为,本保荐机构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购买土地资产的事项无异议。

三、所选地块情况

1、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是由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是国内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产业的集聚区。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选具体地块为浙江省临海市东部区块南洋涂;采用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土地面积为为54223平方米(约为81.34亩),实际面积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2、用地性质为工业仓储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容积率为0.6-1.5,容积率为30%-50%,绿地率为20%。

4、该宗土地使用权出让起始价总计为人民币1,826万元,由公司超额募集资金解决。

5、公司将支付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投标保证金总计人民币600万元。

6、本次购买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购买土地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足够的土地储备是公司扩张产能的基础,本次通过竞价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以有效保证公司未来业务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公司主业发展空间,以推动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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