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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0-041

  债券代码:122044 债券简称:10连云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根据公司相关股东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李春宏、彭朗辉、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马怿林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提名林东模、俞铁成、唐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原则选举产生。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下述经营范围:道路运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依据)。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需要对《公司章程》作相应调整。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1000万元。

  关联董事李春宏、喻振东、陈光平、朱从富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将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9:30

  (二)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14日(星期二)

  (三)会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鑫港大厦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参加会议对象:

  1、凡2010年12月14日当天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八)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0年12月17日9:00至11:00,14:00至16: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2010年12月18日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联系电话:0518-82389269 传真号码:0518-82380588

  联系人:沙晓春 刘坤13812331750

  邮政编码:222042

  3、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九)会议资料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2月4日

  附件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春宏,男,1961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连云港建港指挥部计财处副处长、处长、港务局财会处副处长,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济师,现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本公司董事长。

  彭朗辉,男,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高级经理、党委委员、副主任、副书记、书记、主任,信达南京办事处党委书记、主任,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喻振东,男,196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港务局第一公司技管科科长、第一公司副经理、东联分公司副经理、第四港务公司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连云港港口集团公司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陈光平,女, 1962年10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港务局计划统计处副处长、处长,重大项目办公室主任、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现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朱从富,男, 1964年9月出生,研究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港务局计划统计处办事员、副处长,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招商引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集团公司总裁助理,现任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

  马怿林,男,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硕士。曾任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处长、浙江建设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现任香港华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兼法律顾问,本公司董事。

  林东模,男,1951年出生,大学学历,副研究员、注册会计师。曾任吉林省延吉县委组织部、上海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现任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俞铁成,男,1975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资深企业并购重组专家。曾任上海亚商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保银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景丰投资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道杰资本总裁、管理合伙人,上海天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天道并购网CEO,本公司独立董事。

  唐红,女,1965年11月生,研究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长沙孜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湖南分所所长、兼任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惩戒委员会委员、湖南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导师,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现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署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林东模、俞铁成、唐红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俞铁成、唐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被提名人林东模未取得资格证书,做如下声明:

  被提名人林东模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林东模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林东模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2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东模、俞铁成、唐红,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开声明,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俞铁成、唐红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林东模未取得资格证书,做如下声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林东模、俞铁成、唐红

  2010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临2010-042

  债券代码:122044 债券简称:10连云债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同意提名俞向阳、顾正龙、王建明(监事候选人简历请参阅附件1)作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12月4日

  附件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俞向阳,男,195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灌云县燕尾镇及鲁河乡党委副书记,圩丰乡乡长、党委书记、板浦镇党委书记,灌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贸委党组书记、主任。现任连云港市政协副主席,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顾正龙,男,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硕士,经济师。曾就职于南京汽电企业集团公司,江苏省企业托管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业务二部高级副经理,现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业务一部高级经理,本公司监事。

  王建明,男,1960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连云港港务局财务会计处会计、副处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现任连云港港口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本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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