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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10-02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7,15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003,750股。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13日。

一、新股发行及股本状况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715万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2,000万股,并于2007年12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7,715万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本公司发行前的全体股东(包括27 名自然人股东以及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方正电机股份,也不由方正电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为避免今后与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及其控股企业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利益、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敏、钱进于2007年7月16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及今后股份公司存续期间,本人没有从事、今后也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6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自股份公司设立至今及今后股份公司存续期间,本公司没有从事、今后也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其他与股份公司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制、生产和销售与股份公司研制、生产和销售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承诺:在任职期内,上述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上述承诺得到了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57,150,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4,003,750股,占限售股份总数的59.5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07%。

3、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备注
张敏19,178,00019,178,0004,794,50013,580,000注一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7,150,00017,150,00017,150,000 
钱进8,449,0008,449,0002,112,250注二
章则余3,333,0003,333,0003,333,000 
李锦火3,332,0003,332,0001,666,000注三
胡宏760,000760,000190,000注四
张健600,000600,000600,000 
张寅孩600,000600,000600,000 
孙建荣380,000380,000380,000 
10袁晓红380,000380,000380,000 
11陈荣昌380,000380,000190,000注三
12朱赵平323,000323,000323,000 
13陈丽祖323,000323,000323,000 
14朱勇虎300,000300,000300,000 
15孔庆成300,000300,000300,000 
16王志伟190,000190,000190,000 
17蓝金申190,000190,000190,000 
18王缙成190,000190,000190,000 
19胡洪然100,000100,000100,000 
20谢国伟100,000100,000100,000 
21舒琳嫣76,00076,00076,000 
22邹董雄76,00076,00076,000 
23陈超76,00076,00076,000 
24韩福妹76,00076,00076,000 

25王小元76,00076,00076,000 
26毛国南76,00076,00076,000 
27陈伟行76,00076,00076,000 
28葛立中60,00060,00060,000 
合 计57,150,00057,150,00034,003,75013,580,000

说明:

注一: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敏先生所持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4,794,500股,其余14,383,500股将继续锁定;

2010年9月15日,张敏先生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的1.092亿元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以其所持有的公司13,58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自2010年9月15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注二: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董事、总经理钱进先生所持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112,250股,其余6,736,750股将继续锁定;

注三:公司原董事李锦火先生自2010年5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自2010年5月13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李锦火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公司原监事陈荣昌先生自2010年5月13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自2010年5月13日起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陈荣昌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注四: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胡宏先生所持股份在限售期满后,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90,000股,其余570,000股将继续锁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17,150,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40,000,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37523,146,625
9.投资者配售股份  
10.其它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57,150,37523,146,62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19,999,62554,003,37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19,999,62554,003,375
三、股份总数77,150,00077,150,00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2、限售股份持有人张敏、钱进、胡宏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差额部分已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锁定。

六、备查文件

浙江方正电机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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