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2月8日在济南市经十路13777号中润世纪广场17栋会议室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520,722,9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26%。由于董事长郑峰文先生因公出差,推举董事李明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会议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崔德文、赫英斌、石玉臣、彭瑞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同意补选崔德文、赫英斌、石玉臣、彭瑞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补选崔德文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2、补选赫英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3、补选石玉臣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4、补选彭瑞林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孙朝晖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孙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520,722,904票,占参与表决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上述议案可参见2010年11月22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信息的互联网http://cninfo.com.cn 公司公告栏中相关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山东德义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钟志刚 赵新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