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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ST朝华 公告编号:2010-040号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8日下午2:30

  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北部新区人和汪家桥新村119号天宇大酒店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史建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78人,代表股份179,461,54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65%。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为15人,代表股份150,284,43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7.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63名,代表股份29,177,1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2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739,8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5.70%;反对7,201,39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4.01%;弃权520,319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2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4,000,000股股份)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6,612,44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27%;反对7,812,656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35%;弃权1,036,44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37%。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04,000,000股股份)依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66,644,317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8.32 %;反对7,761,09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28%;弃权1,056,132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4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源伟、王应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关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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