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 年12月8日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大道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姜伟 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人,代表股份176,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35,200,000股的74.8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市分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76,000,00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 %;反对:0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 %;弃权:0 股;占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0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孙忠仁、罗安静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