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0年12月9日收到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公司(简称:东方证券)《关于更换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公司原保荐代表人陈波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李旭巍先生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0年公开增发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旭巍先生和洪华忠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1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东港安全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