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我要评报 | 我要订报 | 我来提问 | 我来出题 | 我要投稿

返回首页 证券时报网 版面导航 标题导航 新闻检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证券代码:002497 证券简称:雅化集团 公告编号:2010-03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购置土地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雅化集团"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简称"绵阳公司")现有土地不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在现有生产区周边购置700亩左右的土地,并与现有土地统一规划为整块工业园区,主要用于科技研发中心及新开发项目的建设用地。2010年11月2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购置土地的议案》,同意绵阳公司按购置费用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为限,负责操作并办理具体购置事宜(详情见2010年11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告)。

  2010年12月9日,绵阳公司与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政府(简称"游仙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相关事宜签订了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游仙区政府将位于绵阳市游仙区新桥镇东华村总面积约700亩的土地(准确位置和实际面积按国土部门实际勘测为准)在完成农房及附着物的拆迁工作后,以现状提供给乙方;该宗土地的购置费用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使用年限为50年。

  二、协议签订后,绵阳公司向游仙区政府支付840万元的定金(用于征地及拆迁安置启动资金),根据拆迁进度分期向游仙区政府支付土地费用(最高支付额度不突破5000万元),余款待绵阳公司领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一次性付清。

  由于该意向协议项下的事项还需通过法定程序批准,因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管的相关规定,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布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声明 © 证券时报网 网站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08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