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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一篇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名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0-02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30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12月10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一军先生、董事伯希儒先生,分别委托独立董事曹春昱先生、董事李迎春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徐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本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的规定,具备发行可转债的条件。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条款列示如下: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发行规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情况,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不超过4.5亿元人民币,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4、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设定为5年。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区间为:0.5%~3.5%。具体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本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支付的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年利率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付息日的前一日为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已转换及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申请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支付利息。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日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到期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募集说明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股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为基础,上浮0%~2%,具体上浮幅度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不包括因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A*k)/(1+k);

两项同时进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D+A*k)/(1+n+k)。

其中:P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息,P1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中有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5% (含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5% (含当期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任一计息年度公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1、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30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回售给公司。任一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回售,但若首次不实施回售的,则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权。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附加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如果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可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持有人有权按面值的105% (含当期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附加回售申报的,不应再行使本次附加回售权。

12、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债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以及利息。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

当本公司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3)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1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债券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1)年产6000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工程项目,拟投资总额19,181万元人民币。

(2)年产1.7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拟投资总额19,928万元人民币。

(3)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拟投资总额61,670万元人民币。

上述三个项目共需投入资金100,779万元人民币,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可能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暂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

18、担保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

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24个月。

20、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

(1)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债券利率、处理本次发行的担保事项、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按投入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投向中的具体使用安排;

(3)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临时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对本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前如遇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董事会可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区间和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可转债发行及上市的申报事宜;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5)授权董事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等);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本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等事宜;

(7)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三个项目:年产6000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工程项目、年产1.7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和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上述三个项目已经过充分论证,并由专业机构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上述三个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年产6000吨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工程项目

为配合中国烟草总公司“降焦工程”的实施,公司于2000年就开发成功了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并获得专利。随着国家降焦减害工作的进一步深入,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需求量将日益扩大。目前国内厂家较少,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可生产涵盖各种规格的高透气度滤嘴棒成型纸的生产企业。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的高透气度滤嘴棒纸的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9,181万元人民币(含1,595万美元)。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14,100万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18%(所得税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投资是可行的。

2、年产1.7万吨圣经纸工程项目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文化教育事业、出版印刷事业的长足发展,以及交流的不断增强,圣经纸在印刷书写纸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需求量越来越大。我国目前的消耗量中进口占很大的比例。圣经纸代表了我国薄页纸行业高技术发展方向,本项目投产后将完成公司产品结构的调整,并实现向烟草工业用纸之外的特种纸市场的延伸。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7万吨圣经纸的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9,928万元人民币(含732万美元)。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20,740万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0.17%(所得税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投资是可行的。

3、年产6万吨特种涂布纸工程项目

该项目所生产的特种涂布纸主要是指包装用真空镀铝原纸。真空镀铝包装材料是一种新型复合型环保材料,广泛应用于烟酒、食品、日化、百货、礼品等行业,真空镀铝纸(或称喷铝纸、镀铝纸、蒸铝纸)是20世纪80年代起国际上越来越广泛地应用在包装行业的新型绿色包装材料。

本项目建成后拟生产定量为40-80g/㎡用于真空镀铝的特种涂布纸,建设规模为:6万吨/年。本项目总投资61,670万元人民币(含4,201万美元),其中征地预计投入9,000万元人民币。项目正常年销售收入66,300万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0.73%(所得税后),各项财务评价指标良好,投资是可行的。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参见本次披露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出具了中审国际鉴字【2010】01020162号《关于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基本情况如下:

1、 会议召集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3、 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3日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恒丰学院(牡丹江市阳明区机车路)。

5、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 会议出席对象:

① 截至2010年12月2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②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 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应逐项审议。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存续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赎回条款
2.11回售条款
2.12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
2.17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20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3、审议《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截至2010年12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须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

个人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帐户卡;

国有法人股和境内法人股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及文件原件。

2、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12月24日17:00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方式:电话:0453-6886668;传真:0453-6886667;联系人:刘新欢。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738356 恒丰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① 输入买入指令

② 输入投票代码 738356

由于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上述审议事项顺序,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顺序号在网络投票中采用交易系统投票在“委托价格”项下的申报委托按下表进行:

序号议 案 内 容对应申报价格(元)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0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2.01
2.02发行规模2.02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2.03
2.04存续期限2.04
2.05票面利率2.05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2.06
2.07转股期限2.07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2.08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2.09
2.10赎回条款2.10
2.11回售条款2.11
2.12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2.12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2.13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2.14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2.15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2.16
2.17募集资金用途2.17
2.18担保事项2.18
2.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2.19
2.20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2.20
《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3.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4.00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赞成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④、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① 投票不能撤单;

②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在下述授权范围内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一、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

2、委托人身份证号:

3、委托人股东账号:

4、委托人持股数:

二、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

三、经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行使以下表决权:

序号议 案 内 容赞成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存续期限   
2.05票面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赎回条款   
2.11回售条款   
2.12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   
2.17募集资金用途   
2.18担保事项   
2.19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2.20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关于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委托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批“√”为准。委托人对上述议案不作具体指示时,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本委托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

3、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均为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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