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0―03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永平、江育良、娄春明、刘红洲、方泽南、张革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谢维信、王秉科、卜功桃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董事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0-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永平:男,1953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电子部20所组织部长,曲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电子部20所副所长,中国电子工业威实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本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张永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江育良:男,1967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副镇长,深圳市龙岗区公路局副局长、局长,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
江育良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娄春明:男,1953年5月出生,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历任电子部驻深圳办事处办公室副主任,电子部深圳电子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经理部经理,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
娄春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39125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红洲:男,196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副处长、投资银行部处长,中国电子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深圳重组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集团总部办公室副主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中国电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红洲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泽南:男,1965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桑达信息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珠海南方软件园副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科技部部长,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副市长。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董事。
方泽南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革:男,1964年8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深圳桑达友谊数据公司副经理,深圳桑达太平洋网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兰光桑达网络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彩联物流公司总经理,深圳桑达电子集团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现任珠海南方软件园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张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维信:男,1941年12月出生,深圳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副校长,深圳大学教授、校长,1992年被评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94年被评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现任深圳大学教授、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电子学会信号处理分会主任委员等职、本公司独立董事。
谢维信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秉科:男,1949年6月出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统计司副处长,国家机械电子部信息统计司、国家电子工业部、信息产业部经济运行司统计分析处、经济运行处处长,国家信息产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经济运行司、财务司副司长。现任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会长。
王秉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卜功桃:男,1965年11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深圳信永中和、深圳中天华正、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高级经理等职务。现任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干事、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卜功桃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二: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谢维信、王秉科、卜功桃为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
提名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盖章)
2010年12 月13日
附件三: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谢维信、王秉科、卜功桃,作为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谢维信、王秉科、王成义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谢维信、王秉科、卜功桃 (签署)
日 期: 2010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0―038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二〇一〇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3、召开时间:2010年12月30日(星期四)上午10:0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6、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0年12月29日下午2:30-4:30或12月30日开会前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四、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2)邮政编码:518057
(3)联系电话:(0755)86316073
(4)指定传真:(0755)86316006
(5)联 系 人:李红梅、刘轲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 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
1.1 | 选举张永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2 | 选举江育良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3 | 选举娄春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4 | 选举刘红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5 | 选举方泽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6 | 选举张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7 | 选举谢维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8 | 选举王秉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1.9 | 选举卜功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 | |
2 | 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采用累积投票制) | 请填票数(如果直接打勾,代表将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平均分配给打勾的候选人) |
2.1 | 选举李安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
2.2 | 选举韦海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
2.3 | 选举王秋菊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 | | |
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0―039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9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李安建、韦海东、王秋菊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附监事简历)。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安建:男,1953年8月出生,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经济师。历任华东电子集团副总经理,长江电子集团总经理、党委书记,熊猫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兼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李安建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韦海东:男,1968年11月出生,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曾在深圳粤宝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工作。现任深圳市龙岗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监事。
韦海东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秋菊:女,1966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历任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深圳桑达电子总公司、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现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监事。
王秋菊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