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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 4   2010年12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0-040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开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开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100%股权,根据净资产评估值确定的挂牌价格为:4,154.33万元,大于其账面价值(盛泰房地产经审计截止2010年9月30日净资产账面价值合计为 3,434.21万元)。上述股权能否以挂牌价格转让且何时能够完成转让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公开挂牌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宁夏电投钢铁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电投钢铁)明确表示将参与竞价受让。此项交易将不限制关联方参与竞价,关联方参与竞价受让股权事项将提交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将提请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董事会召开及审议情况

  鉴于《关于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获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本公司全体董事提议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于2010年12月15日在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东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公开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一)交易背景及相关事项

  2010年11月28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盛泰房地产100%的股权转让给电投钢铁。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未通过该议案。本公司决定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开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根据盛泰房地产净资产评估值4,154.33万元确定为挂牌价格,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公开挂牌转让股权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盛泰房地产 100%股权将采用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寻求意向受让方的形式进行转让。

  本次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 100%股权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盛泰房地产是经2010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现金方式注册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以资质等级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为准)。201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决定以现金1,000万元对盛泰房地产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盛泰房地产注册资本为:3500万元。

  本公司持有的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盛泰房地产承建石嘴山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截止目前为止一期工程中"屯园"38栋住宅楼中22%已封顶,其余已完成4-5层(5-6层封顶),完成投资6920万元;"谦园"已完成桩基础施工与检测,完成投资1918万元。

  审计情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XYZH/2010YCA1077号《审计报告》,截止2010年9月30日盛泰房地产总资产10,285.73万元、负债总额6,851.52万元、净资产3,434.21万元、净利润-65.79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审计报告详见www.sse.com.cn)。

  评估情况:根据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宇评报字[2010]第304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评估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总资产帐面价值为10,285.73万元,负债帐面价值为6,851.5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帐面价值为3,434.21万元;评估后总资产评估值为11,005.85万元,负债为6,851.52万元,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为4,154.33万元;与帐面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相比,本次评估增值720.12万元,增值率为20.97%。中宇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评估报告详见www.sse.com.cn)。

  (三)交易方式及主要内容

  本次盛泰房地产 100%股权公开转让将在宁夏科技资源与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净资产评估值4,154.33万元。

  本公司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对受让方设定了以下条件:

  1、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当地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单一法人实业;

  (2)意向受让方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以上;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a、受让资金来源合法b、无条件承接标的企业债权债务及对外相关承诺义务。

  2、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交纳4000万元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全部转让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3)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可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如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可转为履约的部分价款;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a、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c、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d、未能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的。

  (四)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正在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国家对于房地产企业融资政策等原因,为了有效实施公司集中发展主业的规划,决定将盛泰房地产100%的股权予以转让。

  根据评估报告,盛泰房地产的净资产评估值为4,154.33万元,本公司据此公开挂牌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的挂牌价格为4,154.33万元。盛泰房地产经审计净资产为3,434.21万元,评估增值720.12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该议案的相关事项

  1、同意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

  2、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将提请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鉴于电投钢铁明确表示将参与竞价受让,此项交易将不限制关联方参与竞价,关联方参与竞价受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将提交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关联方参与受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将提交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开转让盛泰房地产100%股权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2010-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 宁夏恒力 公告编号:临2010-041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时间:2010年12月31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股权登记日:2010年12月28日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具体内容于会议召开前5日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议《关于公开转让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至2010年12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加。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登记办法:

  (一)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加持单位证明;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0年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芦永琴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街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司证券法律事务部

  电话:0952-3671799

  传真:0952-3671799

  邮编:753202

  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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