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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3-031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在2013年5月20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刊登于2013年5月3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就召开2013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备案无异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基本情况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3年5月20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4.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3日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B栋一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1.逐项审议《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种类、来源和数量; 1.3 各激励对象各自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额和确定依据;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锁定期和解锁期;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和解锁条件; 1.8 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1.9 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和解锁程序; 1.10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1.11 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2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数量、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2.《关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修改<重大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请详见刊登在2013年3月9日和5月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股东大会就以上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监事会的《关于核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意见》报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3年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10 联系传真:0755-29832339(请注明:证券投资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在“买入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应的申报价格为:
注: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个“总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相应的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5)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独立董事征集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顺络电子”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wltp.cninfo.com.cu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3年5月20日下午3:00。 五.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六.其他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徐佳 罗燕 联系电话:0755-29832586 2.本次会议会期暂定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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