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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47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3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3 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5月20日-2013年5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15:00至2013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征集投票权方式: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敏康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报告书》; (3)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2013年5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1.2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1.5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6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期、相关限售规定; 1.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1.8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1.9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10 公司实施本股权激励计划的程序; 1.11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1.13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14 本股权激励计划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审议《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1、2、3项议案(含其子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4月2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38)】。 以上第2-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3年1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3-005)】。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北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郝军杰 联系电话:0391-3126666 传 真:0391-3126111 邮 编:454191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01;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5)确定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下午15:00 至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项,多选无效。 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佰利联 公告编号:2013-046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4月12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5月2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5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年5月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申庆飞、证券事务代表 郝军杰 咨询电话:0391-3126666 传真电话:0391-3126111 六、备查文件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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