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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3-024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报告更正的公告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报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2013年4月16日披露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3应收账款之(5)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出现错报。 原披露: “5)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现更正为: 5)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审计报告的其他内容没有变化。 2012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的更正不会影响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和损益,也不会影响会计师事务所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2年年度报告同时予以更新,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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