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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5-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4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9:30在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二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王楚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6,880,000股。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8,068,956元变更为人民币364,948,956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6,88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64,948,956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64,948,956元。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068,956.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948,956.00元。”

2、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58,068,956 股,股份性质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64,948,956 股,股份性质全部为普通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截至2013年5月2日,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020.64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25,020.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

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单方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158,590,000.00元,102,793,621.99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55,796,378.01元计入资本公积。@ 新增注册资本102,793,621.99元折合为16,560,918.64美元(以2013年5月15日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6.2070计算,具体数据将以实际验资汇率为准)。

本次增资前广州丽盈公司注册资本2,074.48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出资1,984.48万美元,占95.66%;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占4.34%。增资完成后,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74.48万美元增至3,730.57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公司出资3,640.57万美元,股权比例增至97.59%;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股权比例变为2.41%。(具体数据将以实际验资汇率为准)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

架构的议案》;

基于业务形式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同意新设创新产品部和物业管理部,以有效加强公司运营管控及组织能力建设。

创新产品部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客户和市场需求,结合行业发展趋势,自主研发创新产品;前期介入客户新产品设计和开发,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支持;加强与客户的技术沟通,了解客户新品研发动向,寻求与客户新的合作机会。

物业管理部主要职责包括:管理公司物业资产,包括房屋本体及基础设施的维保和改造,房屋租赁管理等。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5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5月15日中午12:00在公司坂田分厂二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维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6,880,000股。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58,068,956.00元变更为人民币364,948,956.00元,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90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106,880,000股,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364,948,956股,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364,948,956元。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如下:

1、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58,068,956.00元。”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4,948,956.00元。”

2、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258,068,956 股,股份性质全部为普通股。”

修改为:“公司股份总数为364,948,956 股,股份性质全部为普通股。”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了截至2013年5月2日,公司(含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020.64万元。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述自筹资金。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并在决议有效期内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单方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158,590,000.00元,102,793,621.99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55,796,378.01元计入资本公积。@ 新增注册资本102,793,621.99元折合为16,560,918.64美元(以2013年5月15日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6.2070计算,具体数据将以实际验资汇率为准)。

本次增资前广州丽盈公司注册资本2,074.48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出资1,984.48万美元,占95.66%;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占4.34%。增资完成后,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74.48万美元增至3,730.57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公司出资3,640.57万美元,股权比例增至97.59%;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股权比例变为2.41%。(具体数据将以实际验资汇率为准)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6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10,68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11,82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 000104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广州丽盈技改项目”)15,859.0015,859.00
2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22,110.0018,716.00
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厂房项目”)20,208.9020,208.90
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技改项目”)8,244.008,244.00
5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升级项目”)6,000.006,000.00
 合计72,421.9069,027.90

(三)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董事会通过后,募集资金项目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3年5月2日,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25,020.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

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资金

拟置换金额其中:
建安工程

支出

厂房购置设备购置

及安装

资本投入
1广州丽盈技改项目1,560.131,560.131,560.13   
2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118,716.0018,716.00   18,716.00
3购买厂房项目2,000.002,000.00 2,000.00  
4通产丽星技改项目2,744.512,744.51  2,744.51 
合 计 25,020.641,560.132,000.002,744.5118,716.00

*1: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资本投入18,716.00万元为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5日投入的增资款,经吴江昊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昊盛验资字(2012)第104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款项截止2013年5月2日,已使用254.38万元,剩余款项18,461.62万元。为确保该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剩余款项18,461.62万元苏州通产丽星近期将该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的调整。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需要,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决定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5,020.6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020.64万元(如上表所示)。公司本次置换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通产丽星公司编制的截止2013年5月2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通产丽星公司截止2013年5月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020.6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将在2013年7月15日前完成本次募集资金置换。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人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项说明,截至2013年5月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5,020.64万元,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25,020.64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置换行为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20.6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和国信证券通过审阅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披露文件,查阅董事会、监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鉴证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25,020.64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5,020.64万元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此外,由于本次置换资金中18,716.00万元为通产丽星向子公司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的增资款,上述款项实际由苏州通产丽星用于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截止2013年5月2日,该款项已使用254.38万元,剩余款项18,461.62万元。为确保该等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苏州通产丽星应将剩余款项18,461.62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并与银行、保荐机构及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3]004801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4、独立董事意见;

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7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使用不超过 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该等额度可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6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资金到位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11,82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3年4月17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 000104号验资报告。通产丽星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两家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广州丽盈技改项目”)15,859.0015,859.00
2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22,110.0018,716.00
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厂房项目”)20,208.9020,208.90
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技改项目”)8,244.008,244.00
5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升级项目”)6,000.006,000.00
 合计72,421.9069,027.90

截至2013年4月17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92,512,128.00元(包含未扣除之发行费用2,249,380.00元)。

2013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5,020.6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上述5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除购买厂房项目的20,208.90万元使用进度较快外,其余4个项目均有一年以上的建设周期,因此,部分募集资金闲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6亿元。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本次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四)信息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各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和保管情况由审计室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应该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型投资理财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不超过 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3.6亿元。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3.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通产丽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通产丽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长城证券和国信证券同意通产丽星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计划。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8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

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5月15日上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9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88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711,820,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计人民币21,558,052.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262,748.00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3年4月17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3] 000104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1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广州丽盈技改项目”)15,859.0015,859.00
2苏州通产丽星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灌装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苏州通产丽星建设项目”)22,110.0018,716.00

3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下简称“购买厂房项目”)20,208.9020,208.90
4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时尚消费品塑料包装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通产丽星技改项目”)8,244.008,244.00
5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技术中心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升级项目”)6,000.006,000.00
 合计72,421.9069,027.90

公司子公司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丽盈”)负责实施“广州丽盈技改项目”,为加快“广州丽盈技改项目”实施进度,会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58,590,000.00元单方对广州丽盈进行增资,102,793,621.99元计入实收资本,其余55,796,378.01元计入资本公积。

新增注册资本102,793,621.99元折合为16,560,918.64美元(以2013年5月15日人民币兑换美元汇率6.2070计算,具体数据将以实际验资汇率为准)。

本次增资前广州丽盈注册资本2,074.48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出资1,984.48万美元,占95.66%;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占4.34%。增资完成后,广州丽盈注册资本将由2,074.48万美元增至3,730.57万美元,其中通产丽星公司出资3,640.57万美元,股权比例增至97.59%;香港丽通公司出资90.00万美元,股权比例变为2.41%。

上述议案尚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1月5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增城市增江街东区高科技工业基地

注册资本:2,074.48万美元

实收资本:2,074.4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刘如强

经营范围:生产塑料容器、塑料制品、化妆品灌装、销售自产产品

2、股权结构

广州丽盈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香港丽通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其95.66%的股权,香港丽通持有其4.34%的股权,本公司合并持有广州丽盈100%的股权。

3、主营业务

广州丽盈主营业务为生产塑料容器、塑料制品、化妆品灌装,服务客户主要为珠三角地区化妆品厂家。

4、最近财务数据

截止2012年12月31日,广州丽盈总资产51679.28万元,总负债28782.07万元,净资产22897.2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2682.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06%;利润总额2939.0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21%,净利润2608.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84%。 (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13]010366 号审计报告)

截止2013年3月31日,广州丽盈总资产52645.65万元,总负债29014.98万元,净资产23630.6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779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1%;利润总额809.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5%,净利润733.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2.91%。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广州丽盈增资是为“广州丽盈技改项目”的建设提供资金,有利于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程,有利于广州丽盈提升在生产规模、技术工艺、产品附加值等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为公司巩固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及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十二五发展战略规划。

四、本次增资资金来源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

五、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本次增资款项到位后,将存放于广州丽盈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广州丽盈、专户银行及公司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3-039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2013年5月31日(周五)上午9时30分,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4、会议方式

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5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

深圳市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3、本次会议第2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3年5月1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13年5月30日(星期四)上午8: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深圳市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生产厂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112,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五和南路49号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坂田分厂,邮编:518112

联 系 人:彭晓华、任红娟

联系电话:0755-28483234 0755-28482022-8102、8103

传 真 号:0755-28483900(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5月15日

附:授权委托书式样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3年5月31日 召开的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股东大会表决事项同意弃权反对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   
4关于以募集资金向广州丽盈塑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被委托人身份证件: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签字样本: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签发日期: 2013年 5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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