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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星美联合 公告编号:2013-017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违规买卖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今日获悉,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资产”)在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增持了10000股公司股票,同时又将此10000股公司股票与其它拟减持的股票一并卖出,出现《证券法》第47条所规定的短线交易的情形,造成违规买卖股票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信资产违规买卖公司股票基本情况 金信资产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截止2013年6月17日收盘,金信资产持有公司股份21,764,2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6%。2013年6月18日,金信资产在减持本公司股票时,因操作失误,以均价6.10元成交价格买入星美联合股票10000股。当日又以均价6.00元成交价格卖出星美联合940000股股票。 上述这10000股构成短线交易行为,本次行为导致的交易收益为-1000元(未计应扣除的印花税等费用)。金信资产在此前六个月内没有其它短线交易行为。 截止 2013年6月19日收盘时,金信资产仍持有本公司股票19,771,05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4.78%。 金信资产的上述行为尽管属于操作失误,但仍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情形。 二、金信资产对此行为向广大投资者的致歉内容 金信资产就此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表示今后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三、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 1、公司向金信资产进一步解释了法律、法规中关于短线交易股票的详细规定,并要求其严格规范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认真履行股东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将督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星美联合 公告编号:2013-018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美联合”)于2013年6月1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资产”)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年6月18日至6月19日,金信资产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00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2013年6月18日,金信资产在减持本公司股票时,因操作失误,买入星美联合股票10000股。当日又卖出星美联合股票940000股,其中包括前述买入的10000股。 金信资产减持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关注即将披露的《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本次减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3.8.14规定的相关情形。 特此公告。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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