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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29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在2013年4月26日披露的《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中对2013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50%-100%。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亏损 □ 扭亏为盈 √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 其 他 单位:人民币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公司2013年上半年业绩比上年同期上升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毛利率; 2、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会因业绩预告修正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歉意。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2013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30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13年6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10:00在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其中董事邹剑寒先生授权董事李五令先生、董事张泉先生授权董事张年庆先生、董事魏罡先生授权董事曾建宝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五令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号)的要求,公司在2013年5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活动,并完成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调查表》的编制工作,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 基于以全球最大的轮椅消费国-美国为代表的世界主要国家将老人医疗照护纳入政策补助项目,将进一步提高电动轮椅车市场销售的判断与市场分析。公司于2012年度初计划实施该项目,旨在通过依托国外电动轮椅品牌商的渠道,将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按摩椅的优势,扩展到电动轮椅项目上。 然而,2013年美国新实行了竞投计划,限制了电动轮椅商的数目,原则上每个区只有一个厂商的产品能够获得政府补助,这种限制使得轮椅商的价格竞争相当激烈。另一方面,受套保风波的影响,美国政府对符合购买轮椅人士的资格审查愈来愈严格,使得轮椅的消费需求出现明显下降。 受此政策的影响,公司合作的国外品牌商的轮椅销售受到很大的冲击,预计向公司的采购量相比原预测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国外品牌商对采购价格也将出现下降。鉴于本项目系公司新的产品系列,公司在制造方面尚未形成足够的成本优势,而未来量价齐降情况,将对这个项目的盈利前景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影响。 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如果该项目继续按计划投资建设,很难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为了避免项目继续实施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后终止该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运用到其他预期效益较好的项目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该议案还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及政策性银行贷款利率较低的优势,公司决定在201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基础上,拟增加对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201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由原来15,000.00万元增加至30,000.00万元。增加后,2013年度公司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为112,200.00万元人民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议案还需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增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采用现场方式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董事会相关议案发表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公告》;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31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13年6月15日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在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表决,并获得全体监事确认,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兰洲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厦门证监局关于开展规范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厦证监发〔2013〕18号)的要求,在2013年5月1日至6月8日期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了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自查活动,并完成了《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调查表》的编制工作。编制文件真实,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现阶段的财务会计工作实际情况。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本项目,是基于对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该项目实际状况的充分分析后而做出的决策,充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31号 关于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 老人椅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1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500.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499.2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1339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2012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实施。该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目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21,659.61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313.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345.83万元。项目建设周期1年,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37,004.6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6,110.35万元。 截止2013年5月31日,本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共计10,953.07万元,占计划投资额的50.57%。上述投入中,公司前期自有资金预先投入约4,380.00万元(其中:基建投入4,340.00万元,设备投入40.00万元),超募资金投入6,573.07万元(其中:基建投入5,787.71万元,设备投入785.36万元)。 二、本项目终止原因 基于以全球最大的轮椅消费国-美国为代表的世界主要国家将老人医疗照护纳入政策补助项目,将进一步提高电动轮椅车市场销售的判断与市场分析。公司于2012年度初计划实施该项目,旨在通过依托国外电动轮椅品牌商的渠道,将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生产按摩椅的优势,扩展到电动轮椅项目上。 然而,2013年美国新实行了竞投计划,限制了电动轮椅商的数目,原则上每个区只有一个厂商的产品能够获得政府补助,这种限制使得轮椅商的价格竞争相当激烈。另一方面,受套保风波的影响,美国政府对符合购买轮椅人士的资格审查愈来愈严格,使得轮椅的消费需求出现明显下降。 受此政策的影响,公司合作的国外品牌商的轮椅销售受到很大的冲击,预计向公司的采购量相比原预测将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同时,由于竞争加剧,国外品牌商对采购价格也将出现下降。鉴于本项目系公司新的产品系列,公司在制造方面尚未形成足够的成本优势,而未来量价齐降情况,将对这个项目的盈利前景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影响。 出于上述因素的考虑,如果该项目继续按计划投资建设,很难实现预期的投资回报。为了避免项目继续实施给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后终止该项目,将剩余的募集资金运用到其他预期效益较好的项目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三、终止本项目对公司产生经营的影响及募集资金余额的使用安排 (一)终止该项目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终止实施本项目,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将审慎论证,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实际经营需要,对该项目目前已投入形成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合理的安排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目前,该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中的注塑及喷涂车间计划用于公司相关产品的注塑及喷涂之用,公司对该项目整体固定资产的使用计划尚在论证之中。 本项目的终止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使用安排 截止2013年5月31日,该项目超募资金余额共15,270.75万元(含用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而划入理财专项账户的1,700.00万元、利息收入184.21万元)。预计后续还将发生支付工程、设备尾款等支出约为1,556.38万元。项目终止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进行科学、合理的后续安排,审慎选择投资项目,并履行必要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终止本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拟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是基于对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该项目实际状况的充分分析后而做出的决策,是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实施本项目,是基于对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该项目实际状况的充分分析后而做出的决策,充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蒙发利本次拟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蒙发利本次拟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履行了公司内部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本议案还须提交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蒙发利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审慎论证、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合理、有效地使用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履行相应批准程序。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并将持续关注该项目已投入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康先电子相关项目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3-34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3年7月10日上午10:00在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10:00 2、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5日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终止实施厦门康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台电动轮椅和年产12万台老人椅项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增加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2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7月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会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的需经公司确认后有效。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9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一楼股权登记处接待台 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厦门市前埔路168号公司证券部 邮编:361008 4、其他事项 (1)联系人:李巧巧、吴奕伟 (2)电话:0592-3795740 传真:0592-3795724 (3)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和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0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系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生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3年7月10日上午10:00召开的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委托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需经本人签字。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证件号: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名称(姓名): 证件号: 受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截至2013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我公司(个人)持有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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