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3-2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顾瑜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总股本由98,174,915股增至176,714,847股,经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现就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而导致的股本变动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件《章程修正案》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修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敦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制订)。 本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6月21日 附件: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6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一、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174,915元。 现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714,847元。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3-24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6月20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5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现场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汉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为敦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其个人不当行为给公司带来损失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制订)。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3-2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接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汉桥先生、黄进叶先生、魏远海先生、杨经宇先生、黄生田先生、张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二、本次增持的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于对国内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所做出的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可以有效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益与公司股东利益保持一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公司股票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汉桥先生、黄进叶先生、魏远海先生、杨经宇先生、黄生田先生、张卉女士已将增持计划书面通知公司董事会秘书,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