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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3-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星美联合 股票代码:00089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星美联合 指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金信资产 指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注册资本:51,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德良 注册号:33070000000261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及与资产管理相关的咨询业务,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金属材料、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橡胶制品、建筑材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初级农产品(不含食品)销售。 成立日期:2010 年7月21日 经营期限:2010 年7月21日至2030年7月2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0702558647612号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江西路88号 邮政编码:321000 联系电话:0579-891788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信资产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它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金信资产未持有其它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金信资产减持星美联合股份,是正常的投资交易行为。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市场状况继续减持拥有的星美联合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2011年5月3日,金信资产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情请见2011年5月4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内容),根据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决议和分立协议,金信资产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派生分立而设,通过国有股份行政划拨方式承继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星美联合股份共计21,764,251股,星美联合总股本的5.26%。 二、自2011年5月3日起至本报告书公告期间,金信资产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一)、2013年6月18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二级市场: 1、增持星美联合股份10,000股,增持价格6.10元,发生金额61,000元; 2、减持星美联合股份940,000股,减持价格区间5.83元-6.15元,减持均价6.00元,发生金额5,643,855.35元; (二)2013年6月19日,本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星美联合股份1,063,200股,减持价格区间5.93元-6.12元,减持均价6.00元,发生金额6,380,465.46元。 (三)上述交易完成后,金信资产持有星美联合的股份19,771,051股,占星美联合总股本的4.78%。上述情况汇总如下表所示: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金信资产在星美联合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状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的限制,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2013年6月18日,在减持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以6.10元的均价买入星美联合股份10,000股,同日,在减持的股份中包含此10,000股。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金信资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金信资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本报告书文本。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国贸集团金信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徐德良 日期:2013年6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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