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6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601339 证券简称:百隆东方 公告编号:2013-030TitlePh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6-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05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9975 元

  ● 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6日

  ● 除权(除息)日:2013年6月2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3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利润分配方案

  (一)发放年度:2012 年度

  (二)发放范围:截止2013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12 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243,687,775.27元,减去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368,777.53 元,当期可供分配的母公司净利润为219,318,997.74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750,000,000股为基数,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10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分派现金股利0.09975元,共计分红78,7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利润分配后,公司股本总额保持不变。

  三、实施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2013年6月26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3年6月27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6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实施办法

  (一)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975元;如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负为5%。

  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月23日《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945元;如其能在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供合法证明文件,如: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凭证;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其本次应获得的红利属于该类股东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证明文件, 由公司确认有关股东属于居民企业股东后,则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并由公司向相应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如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文件,则公司将按照规定代扣代缴QFII 股东的现金红利所得税。

  (三)其他法人股东及一般机构投资者不代扣代缴税金,按税前每股发放红利0.105元。

  (四)公司股东新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杨卫新先生、杨卫国先生、三牛有限公司、宁波九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限公司由本公司直接派发现金红利。

  六、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74-86389999

  七、备查文件

  1、《百隆东方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72版)
   第A002版:银行间市场“资金大旱”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要 闻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机 构
   第A008版:创业·资本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公 司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A017版:舆 情
   第A018版:综 合
   第A019版:文 件
   第A020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5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银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3-06-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