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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3-3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分别于2013年3月26日和2013年6月15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3-18)和《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3-34) 2、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6月7日下午14: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安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43,066,998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8%;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92,342,546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50.26%;其中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名,代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50,724,452股,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B股股份总数的45.29%。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201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定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2年末总股本295,721,852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5.00元,预计公司用于分配的利润约为 147,860,926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授信融资暨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50,0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99.99%;反对16,90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1%;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25,6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1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含全文及摘要)》 ① 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143,066,9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92,342,5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③ B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50,724,4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④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先东、张奕 3.结论性意见: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6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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