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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公告编号:2013-025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3-06-2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7,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5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于2012年3月2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2年5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611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300万股新股。 2012年5月8日,公司201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7,950万股。 2012年6月12日,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20万股,募集资金验资工作全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502,550,000股。2012年6月18日,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日为2012年6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7,82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56%。 2012年8月24日,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上市新增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230,000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3,780,000股,其中2012年6月27日新增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7,820万股占行权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52%。 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2年末总股本503,78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同时,以201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03,78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股。2013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该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总股本变为755,670,000股,其中2012年6月27日新增上市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变更为11,730万股,占权益分配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5.52%。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755,670,000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7,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 15.5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人数为8名,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述8名发行对象所持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在其管理的共计65只产品的证券账户名下。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股份锁定承诺》,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8名发行对象均做出自非公开发行上市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新股的承诺,该部分股份可上市交易的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 经核查,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均遵守了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未对上述股东提供担保。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按规定做了审查,并做出核查报告,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保荐机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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