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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3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17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6月25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隋榕华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天国脉")由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变更为参股公司,为保证公司2012年由公司签订、普天国脉实施的合同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与普天国脉发生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往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签订相关协议。 关联交易公告参见2013年6月 26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34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2012年由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普天国脉")实施的合同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与普天国脉发生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业务往来,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业务需要签订公司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决议及相关独立意见参见2013年6月 26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普天国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14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徐千,法定住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16号。主要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咨询与服务,通信设备、计算机设备的销售与安装调测服务;对外贸易等。 中国普天持有普天国脉40%股权,为普天国脉第一大股东;公司持有普天国脉33%股权,为普天国脉第二大股东。 截至2012年12月31日,普天国脉经审计营业收入29,861万元,净利润-1148.54万元。 截止2013年3月31日,普天国脉未经审计净资产15,953.96万元,总资产34,800.49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普天国脉发生关联交易(含本次交易)余额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普天国脉33%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国鹰先生现担任普天国脉总经理;公司原总经理赵立功先生现担任普天国脉副董事长,公司原副总经理成炯先生现担任普天国脉副总经理,赵立功先生及成炯先生离职均未满十二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10.1.3第(三)项的规定,普天国脉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着公平、公允原则,并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原则定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3年6月25日,公司与普天国脉签订《2013年路由器及交换机一级集采配额式管理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合同金额:4997.10万元 支付安排及结算方式:公司按照采购订单约定的付款比例,在收到普天国脉提交的采购订单约定的付款单据,且公司收到客户相应阶段的货款后30天内以电汇方式向普天国脉支付当期结算的价款。 保修期:普天国脉提供保修期为24个月,自相应采购订单终验合格证书签署的第2天起计算。 生效: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最后日期为生效日。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证2012年由公司签订、普天国脉实施的合同顺利完成,保证公司及普天国脉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损害任何一方股东及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前进行了认真审核,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所需的交易,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定价公允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和独立意见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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