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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3-019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3年6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举行。该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4日以邮件和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3年7月12日上午9点在本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3-020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3年6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6月14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云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及广东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提高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指导意见》(广东证监〔2012〕206 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3-021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上午9点 3、会议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8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7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3年7月10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投资部)。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528225 电话:0757-86695590 传真:0757-86695225 联系人:冼树忠、张桃华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及期限: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为委托人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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