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3年6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热电 公告编号:2013-临052TitlePh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3-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暂按5%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133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126元。

  ●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日

  ● 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9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1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5月17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2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3年7月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013年4月23日,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召开日的总股本905,696,5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126,797,522.04元;201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2日

  (二)除息(除权)日:2013年7月3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年7月9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7月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股东持股期限(指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率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实际税率为5%。本次现金分红,公司暂按5%税率计算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3元。

  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公司股东新疆天富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锦龙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新疆石河子造纸厂、新疆白杨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由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不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照10%的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按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即每股0.126元派发红利。如该类股东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如下:(1)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缴纳了企业所得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或者完税凭证原件;(2)以居民企业身份向中国税务机关递交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原件;(3)该类股东虽为非居民企业,但本次应获得分配的现金红利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所得的证明文件。QFII在提供以上合法证明文件的同时,还需要提供股票账户卡原件、QFII的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相关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下简称"证明文件"),该等证明文件需以专人送达或邮寄的方式在前述规定时间内送达本公司,经本公司核准确认后,则不安排代扣代缴10%的企业所得税,并由本公司向相关股东补发相应的现金红利款每股0.014元;如果该类股东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司提供上述证明文件,本公司则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红利所得税。

  4、公司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红星路54号

  电话:0993-2901128

  传真:0993-2904371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3年6月26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聚焦券商融资类业务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公 司
   第A012版:数 据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深圳中冠纺织印染股份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山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直转债”跟踪信用评级结果的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3-06-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