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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2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千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2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3年6月22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就此项议案发表了以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该议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2.《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专项披露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25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指引2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明星电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千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人民币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0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8,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每股9.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5月2日对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是492,202,259.97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3年5月31日,明星电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78,155,633.93元。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201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出资1亿元购买了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 1、 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 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 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 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公司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同时,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1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3年5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两次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2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千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监事会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5千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我们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做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保荐机构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1)明星电缆本次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千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明星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该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明星电缆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上市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本所备案并公告。”国元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投资的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计划无异议。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明星电缆本次使用不超过5千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明星电缆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国元证券作为明星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明星电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明星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3-026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 ●投资金额: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50,145,661元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757%的股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受让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威集团”)所持有的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商投资”)3.757%的全部股权。其中,以现金10,145,661元收购川威集团已实际缴纳给川商投资的10,000,000元出资额,剩余已认缴但尚未实际缴纳的40,000,000元人民币的出资额,由公司按照川商投资章程规定在2015年11月18日前向川商投资缴足。 公司增持前持有川商投资股权比例为2.254%,增持后将持有川商投资股权比例为6.011%。 2.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持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3、该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省川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威远县连界镇 成立日期:1998年3月29日 法定代表人:王劲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零售:汽油、柴油(有效期至2013年12月26日);住宿,棋牌(有效期至2014年7月10日);中餐类制售(有效期至2015年6月19日);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其他印刷品印刷;压缩、液化气水(有效期至2014年9月14日)。钢冶炼,铁冶炼,钢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加工;制造、维修及安装:金属结构,模具、丝绳及机械电器,电子设备;销售:钢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有色金属,五金,交电(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通讯接收设备),百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机油(限分支机构经营);废旧金属回收;发电;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铺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种钢、钢材、其他产品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16号2-9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沧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133100万 实收资本:(人民币)26620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投资及资产管理 以下为川商投资2011年度、201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标的合同签订后,将及时对外公告。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为50,145,661元,以自有资金解决,是公司正常对外投资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投资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可能受到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和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可能存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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