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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ST天龙 编号:临2013-046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全部为现场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3年6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时,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在太原市迎泽大街289号公司十七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代理董事长张朝元先生主持。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卢跃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梁志欣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律师郭伟平、周晓辉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津见证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山西锋卫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法律见证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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