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77 证券名称:中核科技 公告编号:2013-029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3年6月27日 上午9:00 2.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7人,出席股东代表股份38237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9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6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优先受让权的公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3823763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弃权票代表股份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家德、焦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中核科技 股票代码:000777 公告编号:2013-030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3年3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团)与受让人签署协议,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协议置换陈潮钿先生及其夫人王木红女士所持有的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锆业)部分股份,即中核集团分别向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并同步受让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持有的东方锆业部分股份(详见2013年4月1号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3年5月20日,中核集团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置换广东东方锆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252号)文件,同意中核集团以所持中核科技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分别置换自然人陈潮钿、王木红所持东方锆业5429.4万股股份和1051.3212万股股份(详见2013年5月21号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事项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近日,公司获悉中核集团就上述股权置换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相关手续。 至此,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实施完成后的本公司总股本仍为21300.9774万股。其中:中核集团由协议转让前持有公司股份5550.72万股,转让后继续持有本公司1986.3233万股份,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本公司3817.52万股。中核集团及其全资下属企业中核集团苏州阀门厂持有的公司股份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9.33%和17.92%,中核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然人陈潮钿先生、王木红女士则分别持有本公司2986.17万股股份和578.2267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2%和2.71%,自然人陈潮钿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