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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19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3年6月27日上午九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6月22日以电话形式通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酒业”)因经营需要拟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私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黄山头酒业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公司将为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3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被担保债券存续期及被担保债券到期日起2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对黄山头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黄山头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黄山头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关于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6月28日临2013-020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3年7月15日召开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提交的有关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20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头”);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25000万元,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728,115,600元; ● 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028,115,600元; ● 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本次为黄山头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黄山头酒业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本期私募债券发行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黄山头偿还债务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为黄山头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发行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被担保债券存续期及被担保债券到期日起2年。 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黄山头成立于2002年2月4日,注册资本为11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朱弟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白酒及系列产品;黄山头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所占股权比例为79.01%。 截止2013年3月31日,黄山头的资产总额为1,587,002,706.60元,负债893,416,328.5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93,586,378.10元,营业收入217,354,880.41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2013年6月27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黄山头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黄山头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担保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黄山头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黄山头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为黄山头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本次公告,本公司累计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028,115,600元,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1.05%,占公司201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9.34%,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黄山头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凯乐科技 编号:临2013-021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 根据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乐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会议为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 (四)会议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五)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六)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凯乐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2013年7月11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委托代理人参加,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需出具授权委托书。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3年7月13日(星期六)9:00至17:00 五、其它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五巷46号凯乐花园7-1-2004(邮政编码:430071) (二)联系电话:027-87250890 传 真:027-87250586 联 系 人:陈杰 韩平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3年7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2013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签名(盖章)栏,自然人股东为签名,法人股东为加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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