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066 证券简称:宇通客车 公告编号:临2013-019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13年6月26日 ●本次激励对象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01.2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通客车”)于2013年5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3年5月31日为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9.03元/股(为授予日前20个交易日宇通客车A股股票均价的50%),220名激励对象获授635.4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至缴款截止日,部分激励对象放弃获授的A股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0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实际认购人数为219人,激励对象情况如下: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锁定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在锁定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锁定,不得转让;解锁期内,若公司的业绩达到考核条件且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符合《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规定的,按照公司确定的程序解锁。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表所示:
注:(1)“营业收入”、“净利润”是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各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8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13]000159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止2013年6月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 “截至2013 年6月8日止, 贵公司已收到李琳、李志明等219人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012,00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00%。 (一)李琳、李志明等219人实际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4,288,360.00元,均以货币出资,分别于2013年6月3日至2013年6月8日通过商户POS机和现金缴存贵公司在交通银行郑州新区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411060800018150395501账号内,其中计入注册资本6,01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48,276,360.00元。 (二)贵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5,527,862.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275,527,862.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核准登记,2013年6月26日,本次授予的601.2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已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控制权的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预留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经测算宇通客车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需要摊销的股权激励成本总计为3,509.13万元,2013年-2015年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九、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