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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92 证券简称:盛和资源 公告编号:临2013-049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未增加临时提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14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成都心族宾馆召开。本次会议于2013年6月6日以公告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出通知。 2、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和代理人情况、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和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情况如下:
3、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泽松先生主持。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会议7人,董事李昌兮、独立董事王国珍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翁荣贵、独立董事王泽九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会议3人;董事会秘书黄厚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各项议案:
其中议案6所涉事项因与股东四川巨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巨星集团(持有34,445,823股股份)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听取了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经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戎兰婷律师、张婕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所有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见证律师出具的《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和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6月26日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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