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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6-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54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3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购买权并同意其增加新股东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宜兴市中超利永紫砂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利永”)的股东沈鹏、夏宁拟分别转让持有的中超利永15%的股权(计1500万元)、4%的股权(计400万元),公司决定放弃优先购买权。并同意增加新股东蒋程华、陶伟、沈映斌、蒋宁君、杨其明,其中,沈鹏将持有的中超利永6%的股权(计600万元)转让给蒋程华、5%的股权(计500万元)转让给陶伟、0.5%的股权(计50万元)转让给沈映斌、2.5%的股权(计250万元)转让给蒋宁君、1%的股权(计100万元)转让给杨其明;夏宁将持有的4%的股权(计400万元)转让给沈映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55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3年6月21日以电子邮件、信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盛海良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9人,实到监事 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3-056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6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情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概述: 1、变更时间:2013年6月27日。 2、变更原因: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细化对应收账款的管理,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出调整。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 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 账龄分析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 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增加数为23,342,069.30元,占2012年度净利润的比重44.31%。 按照2012年12月31 日的数据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2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公司2012年度报告的影响不会致使盈亏性质发行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得财务报表可以更好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的资产价值,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更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年6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 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会计信息更加可靠、准确,体现会计谨慎性原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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