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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2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3-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3年6月29日14:00 (二)召开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和经济区永丰路19号四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钟南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3,08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44%。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了三项议案,出席会议所有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3,089,115股。 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修订《董事会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3、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4、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同意293,089,1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桂华、黄贞律师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南洋股份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 (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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