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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电子 公告编号:2013-038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3-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泰电子”)201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公司2013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3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12年12月31日总股本185,91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现由于公司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回购注销部分首期限制性股票工作已完成,导致上述权益分派基数发生变化,需对201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分派基数及方案调整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8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3年5月30日,由此公司总股本由185,919,500股增至186,719,500股。 2、根据公司于2013年6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回购注销102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278.23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手续已于2013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注销日期为2013年6月27日,由此公司总股本由186,719,500股减至183,937,150股。 根据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上述分派基数变化的情况,按照“现金分红金额、送红股金额、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派发现金总额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额不变,调整后的2012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937,1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10777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9699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60238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1077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1617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539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83,937,15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9,856,59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5日 除权除息日:2013年7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3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3年7月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3 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3年7月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69,856,590股摊薄计算,2012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5元。 八、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成都市蜀西路42号 咨询联系人: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宋华梅 咨询电话:028-87506876 传真电话:028-87506980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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