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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3-07-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4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日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今后在风险投资方面的决策程序并加强风险控制措施,会议同意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由于政府建设规划及统一施工等原因导致公司募投项目永强国际贸易大厦的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建设时间比原计划推迟,根据公司经营及产品各项技术检测、认证等需要,会议同意将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变更为由本公司与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其中由公司先在临海市公司总部安排场地先行实施检测中心部分。该项目其他部分将在永强国际贸易大厦完工后再行继续实施。 《关于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项、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3年7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2日。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46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特别提示 1、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证券市场受到宏观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汇率变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波动性较大,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 证券投资概述 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投资额度:在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金额折合人民币合计不得超过5亿元, 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投资方式: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证券投资项目。 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证券投资之日起3年内有效。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管理:授权董事长选择合适人选成立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证券投资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三、证券投资的内控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等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公司已制定《风险投资管理制度》,规范了公司证券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风险。保证证券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操作制度等。 四、证券投资的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由于证券投资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公司拟通过以下具体措施,力求将风险控制到最低程度的同时获得最大的投资收益。 1、为防范风险,公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以价格低估、未来有良好成长性的绩优股为主要投资对象。 2、必要时可以聘请外部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证券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单只证券投资品种亏损超过投资金额的20%时,证券投资小组要集体讨论是否止损;公司证券投资亏损总额超过投资额的2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时,证券投资领导小组须提请董事会审议是否继续进行证券投资,并出具意见。 5、审计监察部对证券投资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中心对证券投资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证券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控制风险。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活动。 五、证券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增加投资收益,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承诺 公司进行此项证券投资期间不属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属于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属于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后的十二个月内。 公司承诺进行此项证券投资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审批权限和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4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一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及200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73号文核准,2010年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募集资金22.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21.64亿元。计划投资建设年产345 万件新型户外休闲用品生产线项目及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本次进行变更的为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一)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由于政府建设规划及统一施工等原因导致宁波永强国际贸易大厦的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建设时间比原计划推迟,截止目前为止,尚未动工。 将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变更为由公司与子公司宁波永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合实施,其中由公司先在临海市公司总部安排场地先行实施检测中心部分。该项目其他部分将在子公司永强国际贸易大厦完工后再行继续实施。 (二)调整原募投项目的原因 但由于政府建设规划及统一施工等原因导致永强国际贸易大厦的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建设时间比原计划推迟,因此,根据公司经营及产品各项技术检测、认证等需要,将对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进行变更。 (三)项目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的,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审批程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品研发检测及展示中心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未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保荐机构对浙江永强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三届二次董事会决议; 2、三届二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48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3年7月18日14:00-14:30 3、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7月1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13年7月15日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式样附后)。 2、登记时间:2013年7月1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婷 电话:0576-85956878 传真:0576-8595629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1号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317004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附件1: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股东账户号码: ),持有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002489) 股,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所列议案进行投票。如无指示,则由代理人自行决定投票。 注、请在各项议案对应的投票意见栏内划“√”,多选或未选均按“弃权”计算。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照上述内容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4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7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菊芬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会议同意利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循环使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项、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部分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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