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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3-02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3-07-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3年06月2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3年07月02日在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鸭嘴岩工业园3栋)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黎明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确定、通知。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96元/股,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下限亦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62,814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及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均为本决议确定的具体对象,各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限售期:所有发行对象此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募集资金投向: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五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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